您的位置:首页>>文件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议案情况的审议意见

【文章来源:】  【2015-02-06】【作者: 】  【点击数:】  【关 闭

娄星常发[2015]03号 

区人民政府:

  20151月30日,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民政局局长刘至善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议案的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办理〈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议案情况的初审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的书面交办意见后,区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组织5个街道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并就各社区的现区域绘制了平面图,大科、乐坪街道草拟了多套辖区内社区区划调整建议,20141229日常委会第27次主任会议审议办理情况之后,政府又邀请常委会2位领导和3位委员组织对未报送调整建议的黄泥塘、花山、长青3个街道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听取基层党工委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近日,政府草拟了《关于做好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对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街道和社区的具体调整意见、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议案办理工作完成了一定的阶段性工作。

  会议指出,对于《交办意见》中提出的三点具体意见“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要深入调研,完善机制,将议案办理落到实处”、“要整合力量,讲求实效,加强议案办理的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在办理中尚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制不顺畅,社区区划调整是一项异常敏感、异常复杂、政策性也很强的系统工程,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顺畅,至今没有召开5个街道的党工委书记、行政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予以部署,前期工作仅有民政局的几名干部牵头进行,其他相关部门基本上没参与,议案办理的合力还没有形成。二是思路未统筹,一年下来,目前的《实施意见》中调整的区域绝大部分是各个街道自行上报的调整建议,其中长青和花山没有大的调整意愿,还有待政府对该项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特别是对一些涉及街道与街道相邻、又有必要对社区区划进行调整的区域没有统一规划和统筹把握。三是办理不及时,《交办意见》明确要求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在2014年531日之前制定议案办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至今没有报送中长期、系统性的议案办理方案,至今也没有社区对区划进行了实质性的优化调整;草拟的《实施意见》中办理周期拉得稍长,还需要更加细化和实化。四是调研欠充分,虽然政府前期开展了一些调研工作,但是《实施意见》中对于全部55个城市社区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方案仍然有许多遗漏和不周全的地方,还需要继续深入地进行调研,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畏难情绪重,社区区划调整牵涉到基层干部及集体土地和资产、资源、资金和人员户籍的调整,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 

  会议建议,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和法定职责,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义务。议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建议区人民政府在下阶段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该议案办理工作: 

  一、统一思想,在工作状态上力求新面貌。区人民政府要更加高度统一思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民政、公安、经管、信访、城乡建设、计生、综治、卫生等部门和5个街道及相关乡镇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议案办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办理方案,理顺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领导的关系,做到定牵头领导、定分管领导、定工作人员、定办理任务、定办理时限、定保障措施,以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带着浓厚的感情、带着满腔的热情、带着政治的责任扎实有效地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二、克服困难,在完善方案上力求新举措。《对我区各街道社区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议案牵涉面很宽,办理难度也很大,但属于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区人民政府要以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作为工作的切入点,迅速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办理方案,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后予以实施。在必要时明确一名区级领导专职抓该项工作,并建立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在完善方案和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联系,主动报告办理进度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共同商量办理方案,及时通报办理工作动态。 

  三、求真务实,在解决问题上力求新突破。追求办理质量,提高对问题的解决率,是议案办理工作的目标。只有妥善解决了议案提出的问题,才能真正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体现办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区人民政府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摸清情况,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落实社区区划优化调整工作。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各类的矛盾发生,切实做好稳定工作。 

  四、抓紧时间,在工作落实上力求新进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议案办理规则,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需报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近期,区人民政府要“逢难不畏难,迎着困难上”,树立攻坚克难的勇气,抓紧时间结合市委、市政府可持续发展融城战略部署、城市社区人口网格化管理工作和《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精神研究制定、完善街道划分方案和具体《实施意见》,力求在工作上有所进展,力求科学规划、稳妥有序地推进议案办理工作,给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要求,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请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6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议将在2015年年底再次听取议案办理落实情况。 

  会议还对议案办理满意度进行了当场测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24人,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8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11票。 

    

    

                         娄底市娄星区人大常委会 

                           0一五年二月六日